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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及奖励办法


zs.csfujob.com 日期:2004-5-13 18:27:43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zyr 新闻阅读次数:

    一、评选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在校学习时间满一年。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行为文明,生活俭朴;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各门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平均学分绩点达3.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学分绩点达3.0分以),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艺术专业过三级,英语专业过专业四级);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具体指:
      a、家庭经济能力差,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水准、无力继续支持子女完成学业者。
      b、家庭主要成员因病等原因或家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致使无力继续支持子女完成学业者。
    6、在同等条件下,评奖年度内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各项表彰或者取得某方面突出成绩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1、“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每年的下半年的下半年评选一次,由各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和班委、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商议提出名单,经班级民主评议,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2、学生工作部将推荐名单公示三天,再将审定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审核各高校申报的获奖学生评审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4、评审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汇总的获奖学生材料进行审定,表决通过获奖名单,并以评审委员会名义公布。
    四、奖励办法
    1、获奖者由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募集领导小组发放奖学金3000元/人;同时省教育厅配套发放1500元/人。
    2、颁发“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证书,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报道获奖者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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