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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zs.csfujob.com 日期:2007-6-1 11:26:36 新闻来源:本站 作者: 新闻阅读次数:

第四章  录取规则

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10%;个别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须高于100%;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提供。

第十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院校志愿清和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分数超过我校在该省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且身体符合专业要求者,我校一定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第十三条  日语专业招英语语种及日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招英语语种及法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等专业,学校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以上、女生身高1.60以上,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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